作者:puhua
周一, 2010年 07月 26日 10:29
新闻 -
葡萄牙新闻
《每日新闻报》7月19日消息,在司法部顾问委员会的建议下,司法部工作委员会将修订民事法规中的行政执法程序。
具体方案有:简化没收欠债人资产的程序,即冻结银行账户以支付欠款的决定无需经过法官的授权,而是只需执法人员(如法律诉讼专员 – solicitador、律师或司法部公务员等)的指令;逾期未付清贷款的机动车将被列为首个被没收对象,其次才是其它资产。据统计,目前司法部受理的重大债务纠纷有一百二十万例,平均每个案例涉及十八亿欧元的债务。
司法部对媒体评述说,这只是一个由该部下属工作委员会起草的提案,尚待国会和公众讨论。一旦付诸执行,执法人员可针对个案咨询银行,欠债者是否有一定的存款来支付欠款;若肯定的话,就下令冻结账户。无论如何,欠款者不会陷入毫无经济保障的境地,法律诉讼专员公会指出,冻结账号令也是有极限的:冻结资金不能触及在案例之前的月供还贷金额,欠款者不能被没收每月用于还房贷的资金。但如有存款的话,就有多类执法人员有权执行账户冻结。
在没收机动车的程序上也将更为简化。到目前为止,执法人员先下没收令,再通知警方执行没收行动。但委员会建议:如欠车款者受到指控,案例经核实后,相关机动车如停在马路上,执法人员就有权立即没收。不过,车子存放在哪里,由谁来支付寄存费(公共停车场已满,私人的又太贵),还是一个待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