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IVA

财经 - 恒诚财务

尊敬的读者们,

    现在是递交2010年第三季度增值税(IVA)表格的时间,那么在这期专栏中,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本年度第三季度的IVA表格,主要是向财务局申报各个纳税单位在七月、八月和九月的财务账目及盈亏情况。该季度表格的最后递交日期是11月15日。

    我们希望通过本期专栏,向大家再次强调一下今年政府对IVA税率的变化: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政府有关部门全面上调IVA的征收比率,即原为5%、12%和20%的IVA,分别增加至6%、13%和21%。也就是说,本年度第三季度的IVA计算方法,将首次遵照新税率的相应改变而作出改变。

    同时,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递交IVA表格,各位公司负责人及个体经营者最好能够按时向会计递交各种发票单据,以免因漏报或遗失单据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主要的是,按时完成与会计之间的单据交接工作有利于更好的协调申报IVA时间。试想一下,如果给会计充分的时间整理和核算该季度账目,必定会使您的财务核算工作更加专业和准确,从而使您的账面经营状况一目了然。

    但是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公司性质还是个体性质的纳税单位,许多商家都习惯于分几次递交当月发票。相反,客户都是希望会计能先计算出该季度目前的IVA金额,然后将这个金额通报给客户,客户再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酌情”考虑是否递交其他票据。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专业、不合理的。首先,会计工作的首要前提是客户送来的发票单据,如果无法及时收到这些票据,任何会计都无法完成IVA核算和其他相关财务工作,也就是所谓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次,从财务局、ASAE等有关政府部门的角度看,大部分长期稳定经营店铺的纳税单位,其财务状况都应该是越来越好的,至少是可以保证收支平衡的。然而,一些商家为了眼前利益,不惜连年将账面做成亏损状态,不倾向于支付IVA,这种想法也是欠妥当的。一旦被财务局、ASAE或ACT等部门注意到,您的日常经营工作无疑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受到干扰和影响。

    最后,恒诚希望通过此次简单的介绍,使广大同胞进一步了解IVA的相关规定,并唤起广大中国同胞的依法纳税意识,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和帮助,欢迎您来我们恒诚财务咨询,我们愿竭诚为您服务!

下周见!顺祝生意兴隆,财源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