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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中国驻拉各斯总领事馆官员证实,一艘在尼日利亚注册的中国渔船13日夜间在尼经济中心拉各斯依杰拉区水面发生爆炸起火,船上5名中国籍船员已确认死亡,另有一名中国船员受伤。

 
4月15日,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第二颗北斗导航卫星送入预定轨道。
 
4月14日,设在肯尼亚东部港口城市蒙巴萨的“海员援助组织”称,希腊油轮“伊雷妮”号前一天晚上在亚丁湾海域被索马里海盗劫持
 
4月13日晚,一辆从秘鲁首都利马出发的长途客车在这里与一辆天然气运输卡车发生追尾事故,并引发大火。事故已造成20死亡,另有10人受伤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一老房片区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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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罚款通知,上诉还是不上诉?

法律 - 东方法律事务所

近日有读者打来电话,咨询有关罚款通知的问题。我们这期专栏就来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一般来讲,葡萄牙的各个行政机构和部门都有这样开具罚款通知的权限,比如说环保局,卫生局,更热门的例子是ASAE. 因为这些行政管理部门都有独立处理相关领域各个具体个案的自由度,他们订的罚款额的高低也没有任何其他的监管部门可以干预,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行政处罚案件中,他们可以给出一个罚款的最低和最高款项的可能,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到底罚多少,都取决于这个部门了。而且按照现有的例子来看,近期的行政罚款,多有往最高罚款额的方向发展。
但是这样一来,是不是就没有任何可行的方法去对应了呢?有的。
这些行政机构在下达罚款通知的时候,必须给被罚款人一个合理的期限来上诉申辩,这是葡萄牙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收到罚款通知后,有10到15个工作日的期限做出上诉申辩的应对。
在前期的专栏里,我们有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任由这个10至15天的上诉期限过期,因为一旦过期,便会被自动视为无心申辩,成为人家砧板上的一块肥肉,就算最后作出最高罚款的处理决定,我们也都是无能为力的了。
但是有的华人朋友收到这样的罚款通知,却视而不见,认为没有什么大麻烦,就是交点钱了事,殊不知,这种想法才是大错特错了。大家可以想想,举例来说,一个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政罚款最低可以去到7000欧元左右,最高可以高达4,5万,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找到有能力的律师处理上诉申辩的相关事宜,完全有可能将罚款 降到7000的一半,也就是3500欧元左右。反过来说,如果大家坐视不理,环保局就算不罚4,5万,罚个2,3万也完全是在它的权力范围之内。2,3万和3500,区别太大了,类似的例子屡见不鲜,应该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所以,在此类情况发生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及时找到可靠的律师处理问题才是最正确的自我保护方式。